负责留学生招生工作,负责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的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的健康心理指导,组织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丰富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的课余生活。
具体包括:
1. 负责留学生招生工作并完成留学生新生信息的输入工作;
2. 负责起草、修订各类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的教育与管理文件;
3. 负责做好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的健康心理指导;
4. 负责做好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的出入境管理事务,办理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居留、证件变更、延期和审验等管理工作;
5. 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和涉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 负责安排新生到国家指定的检疫机关进行体检;
7. 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及违规生的处罚工作;
8. 负责组织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参加学校、上级外事部门举行的有关活动;
9. 负责处理有关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涉外案(事)件和突发事件,配合国家安全部门做好对我校相关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的调查工作;
10. 负责督促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11. 负责学生考勤;
12. 负责安排学生考试座位并巡考;
13. 负责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毕业离校工作,安排相关事宜;
1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台校区留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江宁校区留学生公寓101室
电话:+86-25-86862020(五台);+86-25-86868139(江宁)